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最新资讯 » 正文

《珠海市装潢废弃物监管自行》(公示初稿)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0  来源:仪器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39
核心提示:标准发布为加强室内装修垃圾管理,提高装修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水平,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深圳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由市人民
标准发布为加强室内装修垃圾管理,提高装修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水平,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深圳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装修垃圾管理工作,适用于深圳市家庭、门店、办公楼、厂房、公共建筑等场所内部装饰装修、修缮维护等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活动产生的装修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针对深圳市装修垃圾的处理,该文件对各个部门的职责做出了具体规划,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 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商务、应急管理等管理部门应统筹管理,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依法查处装修垃圾污染环境的行为以及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装修垃圾管理相关工作。
   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以及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区内工作内容较为熟悉,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装修垃圾管理工作,落实装修垃圾管理工作目标,提供经费保障以及辖区内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作为市装修垃圾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装修垃圾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制定装修垃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装修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开展装修垃圾宣传、培训活动,依法查处违法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装修垃圾的行为。
   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装修垃圾经分选破碎后符合相关标准的再生骨料进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处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协助部门,负责核发装修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证,对车辆在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
 
 
打赏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珠海市装潢废弃物监管自行》(公示初稿)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