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单,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3号)中的65项商品,延长排除期限。其中涉及多项仪器产品,包括气体检测器、傅里叶红外光谱仪、近红外光谱仪、台式与手持拉曼光谱仪、基因测序仪、流式细胞仪、转矩流变仪、超声波探伤检测仪等。
根据公告,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于2021年2月27日到期,第三次排除期限自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9月16日,在此期限内,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