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最新资讯 » 正文

“2+26”大城市督导电离层有害物质同样排放量极限值总览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4  来源:仪器网  作者:Mr liao  浏览次数:30
核心提示:政策导读日前,环保部印发《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决定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共“2+26”个,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新建项目执行时间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现有企业执行时间
政策导读

日前,环保部印发《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决定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共“2+26”个,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新建项目执行时间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现有企业执行时间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炼焦化学现有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结合公告内容,众瑞特将不同行业中不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情况进行了整合,方便大家了解新政策规定。同时也将众瑞的相关配套检测仪器进行了梳理展示。


1.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上表中统计了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特别排放限值,根据标准中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和现行的环境标准及监测标准,众瑞提供以下满足条件的检测设备:






2. 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

由于部分烟气中含有汞及其化合物,上表是标准中规定的汞及其化合物的特别排放限值。众瑞ZR-3700A型烟气汞综合采样器,满足干、湿法采样标准,测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和含氧量。


3. 二噁英排放限值


众瑞二噁英采样(污染源监测)系统:



4. 盐酸雾、硫酸雾、氟化物排放限值

盐酸雾、硫酸雾、氟化物是工业排气中常测的组分,上表中整理了标准中所规定的这三种物质的特别排放限值。现阶段采集这三种物质的主要方法是溶液法,众瑞针对这三种组分的采集配备了不同的采样装置:




5.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限值

废气中的有机物监测也是环境监测的重要部分,上表中列出了不同的有机物成分的特别排放限值。ZR-3730型污染源真空箱气袋采样器,用气袋法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及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



助力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持续关注国家的环保大招,积极推进技术进步




 
 
打赏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2+26”大城市督导电离层有害物质同样排放量极限值总览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