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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华坚集团标志建筑夜景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04月08日 09: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华坚集团标志建筑夜景提升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室内照明灯具
采购单位东莞市南城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9:3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08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2日 17:30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嘉宏振兴中心1311室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30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嘉宏振兴中心1311室预算金额¥180.35655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致威项目联系电话0769-81162111采购单位东莞市南城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图科技中心6栋3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先生0769-22907496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嘉宏振兴中心131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先生0769-81162111附件:附件1华坚集团标志建筑夜景提升项目-招标公告.docx附件2华坚集团建筑夜景提升招标文件(终).doc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南城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坚集团标志建筑夜景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坚集团标志建筑夜景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ZR2019030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致威
项目联系电话:0769-81162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南城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图科技中心6栋3楼
联系方式:周先生0769-229074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0769-81162111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嘉宏振兴中心13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东莞市南城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为华坚集团标志建筑夜景提升项目(项目编号:ZR2019030025) 采购所需的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一、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所有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华坚集团标志建筑夜景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ZR2019030025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803,565.5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零叁仟伍佰陆拾伍元伍角)。
(四)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04月08日起至2019年04月12日止(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嘉宏振兴中心1311室);
(三)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如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投标人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的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根据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相关事宜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三)因投标人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无法选定其单位时,该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3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04月30日上午09:00~09:3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嘉宏振兴中心1311室
3.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七、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嘉宏振兴中心1311室
联 系 人: 曾先生、杨小姐
电 话:0769-81162111
邮 箱:965174690 @qq.com
采 购 人:东莞市南城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图科技中心6栋3楼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0769-2290749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五)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356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嘉宏振兴中心131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火炼树嘉宏振兴中心13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